国土资厅函〔2017〕638号
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做好《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的通知》贯彻落实工作,促进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改革举措落地生根,财政部、科技部、教育部、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近期相继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财科教〔2017〕6号)、《关于报送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落实情况的通知》(财办科教〔2017〕8号)两个文件,现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充分认识中央出台科研项目资金管理政策的重要性,切实强化落实《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6〕50号)等文件精神,按照财科教〔2017〕6号文的具体要求,对本单位相关情况进行深入分析研究,全面完善相关制度和措施,确保中央出台的每一项政策落到实处,发挥作用。
二、请各单位根据财办科教〔2017〕8号要求,2017年4月—7月,每月5日前按月将“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落实情况报告”报送部财务司、科合司(含电子档);10月5日、下年1月5日前按季度将“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落实情况报告”报送部财务司、科合司(含电子档)。
2017年4月24日